【徵才】約僱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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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約僱人員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機車/汽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一、辦理林業技術相關業務及各項造林計畫內外業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不拘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林業技術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應即無條件解僱。
薪資報酬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416元)
工作地點950205 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297號(含本分署各工作站)
聯絡方式一、意者請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一)應徵人員履歷表(含自傳)1份。(請至本分署官網(https://taitung.forest.gov.tw/)「首頁/事求人【徵才】約僱人員1名」下載本職缺「應徵人員履歷表」)
(二)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四)若有與本職務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工作經歷並檢附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五)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六)以上資料請依順序 A4大小裝訂。
二、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
三、應徵資料請於113年12月24日前送達或寄達本分署(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950205)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297號,收件人請書寫:「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記:「應徵約僱人員」、連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四、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林業技術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應即無條件解僱。薪資支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37.2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8,416元)。
五、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本分署聯絡人:吳小姐,聯絡電話:089-324121分機113。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
機關地址(950205)臺東縣臺東巿廣東路297號
填寫人人事室吳專員
填寫人電話(089)324121#113
E-mailchia@fore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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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人員履歷表 odt odt 檔案大小:25KB 下載次數: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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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1 最後更新日期: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