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樹造林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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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緣起

2007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會議決議,在2020年前要再增加會員體區域森林覆蓋面積達2,000萬公頃。政府擘劃「臺灣經濟新藍圖系列」,於97年度起推動「愛台12建設」,希望以12項優先公共建設再創臺灣經濟新奇蹟,其中第10項為綠色造林。
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2007年發表的《世界森林狀況報告》指出,在2000年到2005年期間,世界森林面積以每年730萬公頃的速度在減少,約相當兩個台灣的面積。而「氣候變化政府間專家委員會」(IPCC: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在2007年也指出,地球已經暖化,暖化效應已導致日夜溫差變小、全年日照時數縮短、降雨強度增強等異象,使旱災、洪水、暴風雨加劇以及使得飢荒與疾病增加;而大氣中二氧化碳(CO2)濃度增加,是促進「溫室效應」最主要原因,如何降低CO2濃度以減緩氣候變遷的衝擊,已為世界各國所共同關注的議題與努力的目標。
為減緩氣候暖化的現象,其方法可由CO2減量(mitigation)及環境適應(adaptation)著手。在減量方法上,可從調整產業結構,積極增加能源使用效率,抑制能源消耗來進行,但此種方法將可能對國家整體經濟產生較大的衝擊,同時減量所需成本也較高。因此,促進可持續的森林管理策略,加強造林和再造林以吸存大氣CO2之環境適應方法,便成為一個值得重視的課題。
全球森林面積逐漸減少、氣候變遷、環境失衡和物種絕滅都是未來人類生存環境所需面對嚴苛之挑戰,對全球大部分的國家而言,森林是它們重要的自然資源,也是環境保護的最佳屏障。隨工業的興起,社會環境的變遷,臺灣森林的角色也逐漸改變。近年來臺灣社會普遍關切森林在水源涵養、森林遊樂等的國土保安、生態環境及休閒遊憩等效益,因此為因應國際潮流、配合會員體承諾及政府政策一貫性,故推動綠色造林計畫,據以增加全台森林覆蓋面積。另為營造優質遊憩園區,活絡平地休閒產業,將設置3處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以增加造林地與提供民眾戶外休閒空間之功能,並活絡綠資源產業生機。

貳、計畫願景及目標

為提昇整體環境品質,營造生態環境完整性及自然美麗的綠色鄉野,增加民眾戶外休閒空間,發展平地綠境休閒產業及達成國土保安、涵養水源、綠化環境及減輕天然災害,將以「營造安全、生態及優質家園」為計畫願景,擘畫綠色造林計畫目標如下:
  1. 增加國土綠地面積,營造綠境生活空間。
  2. 配合國際能源政策,貢獻臺灣碳效益。
  3. 建構綠色安全家園,創造健康活力臺灣。
  4. 營造優質遊憩園區,活絡平地休閒產業。
  5. 維護完整綠色資源,建立生物多樣性生態系。

參、現行相關政策及方案

一、行政院施政藍圖

依據現階段政府施政策略三「保障能源與糧食安全」項下之工作重點「產業結構與能源結構的改變—發展永續造林植草,發揮吸碳及蓄水功能」,推動綠色造林計畫。

二、愛台12建設

綠色造林計畫即為愛台12建設計畫之第10項,藉以達成提高森林覆蓋率,發展平地休閒遊憩產業及維護臺灣綠色資源之基礎公共建設利基。

三、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

「植樹造林計畫」鼓勵平地休耕地造林,配合「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之休耕直接給付及其後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之轉作補貼,將政府經費支出發揮最大功效。
四、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
達全國綠色造林整體成效,爰本會林務局整合於歷年規劃之「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中,辦理「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計畫」、「獎勵、全民造林計畫」、「棲地保育計畫」等,予以經費調整並整併工作項目列入「植樹造林計畫」。

肆、工作概述

一、加強造林

  1. 符合「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契作短期經濟林作業規範」、「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經審認耕作困難地區造林作業規範」等規定之區位及對象予以輔導造林,續依「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辦理平地造林撫育,及持續辦理全民造林撫育工作。
  2. 加強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地區及相關公有土地植樹綠美化,另政府機關辦公廳舍周邊之零星土地、畸零地等,交由本會林務局進行造林,6年後交還原土地管理機關,以加強都市林建造,提昇都會區生活環境品質,改善都市城鎮生態景觀。
有關山坡地及平地造林之簡單區分如下:
項目 山坡地造林 平地造林(自102年度起,平地造林停止受理新植案件,已核准案件持續辦理撫育至獎勵20年期滿為止)
依據規定 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於97年9月5日農林務字第0971740917號及原民經字第09700392832號函會銜令頒布)
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4月15日農林務字第0981740502號令修正「綠海計畫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並修正名稱為「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並即日起生效,頒布全文20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7月1日農林務字第0981740815號令增列第6點第2款規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10月8日農林務字第0981741669號令增列第6點第3款規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9年4月16日農林務字第0991740354號令修正第7、9、19、20點規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0年6月13日農林務字第1001740884號令修正第4、9、13、18點及第17點附表規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11月5日農林務字第1031742432號令修正第10點規定。 
造林區位
  1. 森林法第21條第1款至第3款所列之沖蝕溝、陡峻裸露地、崩塌地、水源地帶、水庫集水區、火災跡地等林業用地。
  2. 原住民保留地使用編定為林業用地之土地。
  3. 非都市計畫區之農牧用地。
  4. 其他必要實施造林地區。
本要點適用之範圍,指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所稱山坡地以外(以下簡稱平地範圍)非屬都市計畫區、河川區域或排水設施範圍之農牧用地,且為下列土地區位之一者:
  1. 一般農業區。
  2. 兩期作皆符合「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或其接續計畫基期年認定基準之土地。
  3. 縣(市)政府規劃之特定農業區造林專區土地。
  4. 經環保機關改善完成之重金屬污染農地或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
  5. 依檳榔廢園、廢園轉作作業規定或縮減柳橙栽培面積處理作業程序請領補助款有案之特定農業區土地。
應備文件
  1. 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免予檢附。
  2. 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團體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 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或承租契約書。
  1. 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但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
  2. 國民身分證影本。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應檢附政府立案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3. 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具有二十年以上之他項權利證明或租賃期二十年之租約證明文件。但承租國有或公有土地者,不在此限,應另檢附出租機關同意造林之文件。
  4. 切結書。
  5. 符合第四點第二款規定之造林人,應提供原休耕建檔之戶長資料或符合基期年認定基準之證明文件。
  6. 符合第四點第五款規定之造林人,應提供參與檳榔廢園、廢園轉作作業規定或縮減柳橙栽培面積處理作業程序之證明文件。
  7. 共有土地如非屬全體共有人聯名申請造林者,應檢附共有人之同意書或分管協議書。
前項第七款之同意書,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最小面積限制 為0.1公頃 應相毗連0.5公頃以上
造林獎勵金 20年每公頃60萬元 20年每公頃60萬元
其他給付 20年每公頃180萬元
獎勵樹種 烏心石、臺灣肖楠、樟樹、楓香、杜英、台灣櫸等 烏心石、樟樹、臺灣肖楠、台灣櫸、桃花心木、光蠟樹、無患子等
注意事項
  1. 受理單位,私有土地由鄉(鎮、市)公所受理;國有林租地造林地則由林務局各工作站受理。
  2. 核准之案件,須由執行機關每年執行檢測合格後,獎勵造林人才可逐年受領獎勵金或其他給付,均無交由民間團體代辦,亦無一次受領政府補助之情事。

二、設置平地森林遊樂區

於平地已造林地區規劃設置3處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並結合規劃區域週邊之農業、城鄉文化、社區營造或環境教育等產業,發展平地多元觀光遊憩活動,增加民眾之戶外休閒遊憩之選擇,並可藉以發展造林地之遊憩功能,活絡綠資源之產業生機,增加非都市地區之收入。

三、綠資源維護

  1. 加強保護區經營管理
    指標監測、經營管理現有85處保護區的實際功能,掌握保護區內環境與生物多樣性之狀況及變化。
    維護自然保護區環境之完整,提供動植物繁衍生存空間整合,建立完整生態系維生系統,防止不當的開發行為,維護生物多樣性,保存物種基因。
    針對威脅生態系、棲地、或物種的主要入侵種建立管理計畫。
  2. 推動社區林業
    鼓勵在地社區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協助社區營造優質生活環境,讓民眾對於生態保育與產業經濟發展間可以兼籌並顧。

四、試驗研究及監測

為使農民及相關造林單位能獲得造林撫育技術、作業體系及將來利用之基礎資訊,須建立重要造林樹種之育林經營利用體系。

伍、預期效果

  1. 從地景觀點出發,結合山坡地造林、平地造林及城鄉綠美化,打造綠色臺灣、優質臺灣的舒適環境。
  2. 加強沖蝕溝、陡峻裸露地、崩塌地、滑落地、破碎帶、風蝕嚴重地、火災跡地等造林,以達國土保安及水源涵養等目標。
  3. 營造健康的森林以提昇生活環境品質及改善野生動物棲息環境、增加綠色資源及生物多樣性、減少因天然災害所需付出之社會成本,故撫育作業為確為造林過程中極重要之一環。
  4. 植物能夠反射太陽輻射、遮蔭及蒸散作用,調節微氣候,舒抑「熱島效應」,尤在都市或工業區,預估可降低氣溫3~5℃。
  5. 溫室氣體減量(主要指CO2)勢在必行,以減緩全球暖化。為使目標如期達成,除以能源政策與能源結構調整外,實施新植造林是可以最低成本,達成溫室氣體減量之方法。
  6. 臺灣為APEC會員體之一,所需配合增加新植造林面積為11,550公頃,臺灣身為地球村之一員,願依據相關公約精神,承擔共同之責任。本計畫執行完成後,超越APEC會員體承諾應造林面積之目標。
  7. 透過各類活動及媒體通路,推廣政府林業政策及宣導造林綠化對國土保安之重要性,提昇全民共同維護國家森林資源共識,進而主動參與保林、護林運動。
  8. 利用平地森林之地理景觀及幽靜祥和特色,發展體驗自然之生態旅遊 活動,兼具遊憩休閒、自然教育及保健、運動、健身、研究、生態學習之功效。
  9. 維護自然保護區環境之完整,提供動植物繁衍生存空間整合,建立完整生態系維生系統,防止不當的開發行為,維護生物多樣性,保存物種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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