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護管:為執行保育森林資源之新林業政策,加強執行林野巡視工作。 濫墾之防範與取締。 盜伐、盜採之防範與取締。 森林火災之防範。 1. 防範森林火災任務編組及訓練。 2. 防火器材整備工作。 3. 加強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4. 加強機關及部落之聯繫。 5. 防火宣導措施。 執行「國有林地非法占用林地分年處理計畫」。 臺東分署國家森林調查監測志工運用管理作業要點1060116(林業保育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