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林業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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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林業( community forestry )其經營理念在強調社區民眾參與地方森林資源經營,與林業機關共同分擔經營發展和維護管理責任並分享執行成果。由林務局於民國91年3月起試辦「社區林業─居民參與保育共生計畫」開始,實施後普受各界支持肯定與熱烈迴響。社區林業計畫內容上概分為「生態保育篇」、「森林保護篇」、「森林育樂篇」、「樹木與生活篇」等四篇章;在申請程序上,林務局訂定有「社區林業計畫作業規範」,社區可依此標準作業程序操作。

社區林業計畫採循序漸進的方式分三階段推動,最重要的核心精神在於強調培養社區居民「由下而上」、「社區自主」、「居民參與」、「永續經營」的民主精神及社區生命共同體意識,並在社區營造的過程中融入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的理念,讓社區整體發展能建構在資源保育的基礎上。

111年2月修訂社區林業計畫作業規範,整合社區植護樹綠美化計畫、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工作計畫、及社區林業計畫,訂定補助計畫類別與分工如下:

壹、 第一階段計畫

一、目的

  1. 與民間團體、學校建立夥伴關係,協力森林經營與自然保育相關工作。
  2. 凝聚居民共識及培養社區自主能力,讓居民認識、關心鄉土環境,進而對土地產生感情,採取合理的社區發展行動。

二、受理窗口

負責單位        
轄區            連絡電話                  
關山工作站 鹿野鄉、延平鄉、海端鄉、關山鎮、池上鄉 089-811020 
知本工作站 台東市、卑南鄉、太麻里鄉、綠島、蘭嶼 089-512214
大武工作站 太麻里鄉、金峰鄉、達仁鄉、大武鄉 089-791016
成功工作站 東河鄉、成功鎮、長濱鄉 089-851027

三、申請資格

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社區發展協會、基金會、文史工作室等與社區事務相關之非營利性團體及大專院校。

四、補助計畫類別及分工

申請單位依其計畫內容選定篇章,計畫內容多元則可複選,惟需依計畫內容比重排定優先順序。每年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申請單位向所轄工作站完成提案申請程序,計畫書於「社區林業計畫申辦資訊網」線上作業,各林區管理處原則上於12月31日前完成計畫審查(含初審及會審),申請單位須完成前一年度計畫並辦理結案後,各林管處始能核定次年度計畫,計畫執行及結案期間以翌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為原則(詳如計畫申請說明)。
 
瀏覽人次:7768 最後更新日期: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