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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今(28)日上午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於市區中華大橋橋下辦理漂流木臨時檢查站演練,搭配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臺東分隊員警協勤,由知本工作站同仁扮演撿拾漂流木民眾,以民眾的角度及各種偶(突)發的狀況來檢視臨時檢查站同仁處理能力。經過不同情境考驗,能讓同仁更熟悉漂流木辨識、檢尺及有無國公有註記之檢查流程,並強化向民眾宣導辦理漂流木登記之相關規定能力。
依據森林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所以颱風過後,當地居民可以注意縣政府自公告開放指定日起至指定地點自由撿拾。
另,今(111)年5月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111740009號令修正發布「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第1點、第3點、第9點,針對「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清理公告範本」部分,修正重點摘要如下:(一)修改為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期間,自公告指定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為止。(二)增訂政府得指定當地辦公處所設置林產物檢查站或派員至現場,檢查與登記民眾拾得漂流木。
臺東林管處呼籲,民眾如於公告自由撿拾期間撿拾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請主動到漂流木臨時檢查站辦理登記,如經現場人員檢查無國、公有烙印記號及符合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規格(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小於2公尺或重量小於50公斤),即屬於拾得人所有。並請記得索取漂流木搬運登記表,載運漂流木才有保障,如後續有將漂流木加工製作產品銷售之需求,請至「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申請登錄,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即可查詢產品相關資訊,提升對國產林產品之信賴,促進地產地消與安心消費。如屬有國、公有烙印記號之漂流木,並主動歸還者,則可依民法第810條及準用805條之規定,經政府公開標售後,民眾將取得標售價金之十分之一報酬。
臺東林管處也呼籲,未經臺東縣政府公告開放自由撿拾前,切勿任意撿拾,以免觸法,如發現有擅撿漂流木或載運貴重漂流木之不法情事,請撥打24小時通報專線,一起攜手保護國家資產。通報專線:臺東縣縣民專線1999;林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或撥打110報案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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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