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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
林務局臺東林管處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漂流木,時間自108年10月14日至11月12日止,分為2階段,第1階段108年10月14日起至10月2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設籍於當地鄉、鎮、市之居民得撿拾清理;第2階段108年10月29日起至11月12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設籍於臺東縣(市)之當地居民得撿拾清理。可至林務局轄管之保安林海灘內以徒手方式自由撿拾,不開放使用機具撿拾。開放漂流木撿拾期間,將設置林產物檢查站,設置地點為該處知本工作站、成功工作站及大武工作站等3處。
臺東林管處表示,開放撿拾期間,民眾請隨身攜帶身分證件,主動到檢查站登記,領取漂流木搬運登記表,保障所拾得漂流木所有權,就可以安心將漂流木帶回利用;如需以車輛載運徒手撿拾的漂流木,必須以3.5噸(含)以下車輛載運,並請不要覆蓋斗篷或帆布等,以便辦理檢查及登記。
漂流木如有國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由拾得人通報當地林務局林管處或當地政府保管,並依民法第八百十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若漂流木屬森林法第52條第4項規定公告的12種貴重木樹種(紅檜、臺灣扁柏、臺灣肖楠、臺灣杉、巒大杉(香杉)、南洋紅豆杉(臺灣紅豆杉)、櫸(台灣櫸)、烏心石、牛樟、臺灣檫樹、黃連木、毛柿),未依規定至林產物檢查站辦理查驗、登記後搬運,將依森林法規定加重其刑,請民眾多加留意。
民眾如有發現有擅撿漂流木或不法載運貴重漂流木時,請聯繫臺東縣政府、臺東林區管理處(檢舉專線電話:0800-000-930)或撥打110報案,請大家共同維護國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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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