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別拿亂拿當心觸法 林管處:屬國家財產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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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6
    10月05日臺東林管處關山工作站接獲通報,鹿野地區河床有不法人士竊取滯留河床漂流木,工作站立即協同臺東縣關山分局鹿野分駐所員警出動查察,當場查獲已將漂流木裝載於改裝具絞盤與鋼索車輛上之林姓犯嫌,並查扣犯罪工具,將其移送法辦。
        
  颱風過境狹帶大量降雨,經常發現漂流木就滯留在下游河床中。這些漂流木,仍屬國家管轄財產,在未經公告情形下,任意撿拾滯留河床之漂流木屬違法之行為。
       
  10月05日星期六正值補班日,犯嫌認為假日為公務人員放假期間,因此在毫無防備的情形下,將改裝車輛直駛河床上,光天化日下以機具採拖、拉方式竊取滯留河床之漂流木。由於犯嫌行為大膽,無視犯罪地點就位於鹿野地區和平部落旁,且準備拖吊漂流木之大型卡車,就放置於河床旁防汛道路上,因此引來民眾側目,而立即通報林管處關山工作站,在接獲通報後林、警火速前往舉報地點查察,果然發現1名民眾已將0.95立方公尺(約1噸重)的二級漂流木裝載至改裝車輛上,正準備離開時,工作站與警方人員隨即上前逮補,並向犯嫌說明,在未經公告期間及範圍,撿拾漂流木屬犯法行為,且又使用機具搬運等行為更是不可以,在蒐證後,將林姓犯嫌移送,關山分局偵辦。
        
  臺東林管處關山工作站吳文雄主任表示,滯留河床漂流木,雖已脫離林務局管轄,但河床仍為國家管轄範圍,依照森林法規範,漂流木須由土地管理機關於颱風過後一個月內註記、清運工作完成後,再由地方政府公告開放撿拾區域,撿拾以徒手為主,不得使用機具。另外,非公告範圍撿拾或以機具搬運皆屬違法行為。而依據森林保護法第30條舉發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案件查獲犯罪行為人之獎金核法,將「從速」、「從簡」原則辦理。
        
  民眾若有撿拾漂流木相關問題可致電林管處或轄管各工作站、 臺東縣政府、第八河川局等有關機關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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