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端午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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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午節將屆,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或退還,並落實報備登錄。
 
二、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應於三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落實辦理登錄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同仁積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網+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等相關線上學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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