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9
公告事項
-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29條第2項、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 臺東縣卑南鄉嘉豐段22-1地號等10筆土地,面積合計0.323054公頃,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之情形,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
- 本號保安林經解除保安林一部面積0.323054公頃並依地籍資料訂正,檢訂後保安林面積計494.740389公頃,為保護台9線花東公路、東線鐵路及鄰近龍過脈部落、嘉豐部落、山里部落田園、房舍之安全,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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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