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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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地護管:為執行保育森林資源之新林業政策,加強執行林野巡視工作。
  2. 濫墾之防範與取締。
  3. 盜伐、盜採之防範與取締。
  4. 森林火災之防範。
    1. 防範森林火災任務編組及訓練。
    2. 防火器材整備工作。
    3. 加強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4. 加強機關及部落之聯繫。
    5. 防火宣導措施。
  5. 執行「國有林地非法占用林地分年處理計畫」。
  6. 臺東分署國家森林調查監測志工運用管理作業要點1060116(林業保育署修)
瀏覽人次:5171 最後更新日期:2017-09-05